昆明理工大学档案借阅管理办法
一、档案人员在了解清楚利用者身份、利用目的、利用内容,并办理借阅手续后,向利用者提供档案。
二、本校人员因工作需要、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,由借阅者到档案馆办理手续借阅。借阅非本部门形成的档案,需事先经馆长同意。借阅涉密档案、重要档案,除经馆长同意外,必要时需经档案形成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同意。
三、非本校人员借阅档案,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,办理手续后借阅,必要时须经馆长同意。
四、学校各部门(学院)开展专项档案借阅,如果委托第三方来馆查阅档案,需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,并安排一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到馆协同查阅。
五、任何人不得以公或以私的身份借阅涉及本人和亲属利益的档案。
六、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只限于在阅览室内查阅。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馆,须经馆长同意,并严格履行外借登记和销借手续。档案借出期限为一周,期满还需借阅者,须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。
七、借阅者需摘录、复制档案内容,应事先征得档案人员同意。必要时,须征得馆长同意。
八、借阅者须爱护档案。严禁在档案上涂改、勾画、批注。不得污损、抽取、调换、剪裁、拆散、撕毁档案。
九、对损毁、遗失档案者,视情节及档案价值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论处。
十、本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档案馆
2025年5月23日修订
附件1
昆明理工大学档案借阅审批表
查(借)阅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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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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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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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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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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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性质 |
□查阅 □复印 □拍照 □扫描 □摘抄 □外借 □其他: |
查(借)阅部门负责人 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归档部门 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科研项目 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) (查阅科研项目时填写) 年 月 日 |
档案馆 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文件名称 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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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 经办人签字 |
年 月 日 |
查(借)阅人 签字 |
年 月 日 |
档案归还 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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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还时间 |
年 月 日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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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档案借阅仅限校内在职工作人员。
附件2
昆明理工大学专项档案借阅审批表
查(借)阅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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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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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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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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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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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性质 |
□查阅 □复印 □拍照 □扫描 □摘抄 □外借 □其他: |
借阅情况说明 (借阅部门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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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(借)阅部门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归档部门 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文件名称 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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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 负责人意见 |
(签字、公章)
年 月 日 |
档案馆 经办人签字 |
年 月 日 |
查(借)阅人 签字 |
年 月 日 |
档案归还 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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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还时间 |
年 月 日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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