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24日,档案馆已完成从莲华校区成教楼搬迁至四号楼的工作。自即日起,档案馆的办公地点正式变更为莲华校区四号楼。具体如下:
1、办公室:四号楼204-3室,负责档案馆各项日常工作,接待校史展览馆的参观人员。联系电话:0871-65103445;
2、业务指导室:四号楼206室,负责对校内各学院、部门进行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。联系电话:0871-65113011;
3、保管利用室:四号楼204-1室,负责接待校内外档案查借阅及利用,联系电话:0871-65175065,对外接待档案利用人员的办公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,上午:8:00——11:00,下午14:30——17:00,其余办公时间为工作人员对相关档案进行整理、入库及核对时间。
特此公告。
档案馆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